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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事大抵出之于好出风头之妇女·与庙中僧约,指定山上之某某数株·为放生之竹,僧乃灾刀炙字于上,文日某月日某某太太或某小姐放生,自此以后,竹即不得砍伐,听其老死,竹所临地,必在路旁,放生之竹,路人悉得见之,放生之人,意亦在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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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此榜人,口大口事,真所谓有六朝烟火气者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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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竹之值,不过一二元、一经放生,僧不取由放生者随助香资、因之一竹之费,且达数十元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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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少保墓联,赤手挽银河·君自大名垂宇宙青山埋白骨,我来何处哭英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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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则烟树迷城,四周绿睹,而湖水不波,又觉洞明如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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